二十四節氣 春分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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春分是二十四節氣之一,為春季九十天的中分點,公曆日期約略落於每年的3月21日前後(20日~22日)。太陽到達黃經0°(春分點)的日子,古時又稱為「日中」、「日夜分」、「仲春之月」。


《月令七十二候集解》:「二月中,分者半也,此當九十日之半,故謂之分。秋同義。」《春秋繁露·陰陽出入上下篇》說:「春分者,陰陽相半也,故晝夜均而寒暑平。」清人潘榮陛下在《帝京歲時記勝》中說:「春分祭日,秋分祭月,乃國之大典,士民不得擅祀。」

 

春分在日本是國定假日,稱為「春分之日」(春分の日)。


在伊朗曆中,春分是新一年的開始,稱為納吾肉孜節(Nowruz)。波斯、庫德、土耳其、中亞不少民族、曾受鄂圖曼帝國統治民族、拜火教信徒視此為重大節慶和具宗教意義。


阿富汗、烏茲別克斯坦等國的新年,也都在春分日。


另外,在基督宗教中,復活節在春分後的第一個滿月後的第一個星期日慶祝。

 

 

 

阿富汗、烏茲別克斯坦等國的新年,也都在春分日。

 

另外,在基督宗教中,復活節在春分後的第一個滿月後的第一個星期日慶祝。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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