吉安鄉東昌公墓遷葬轉型計畫 12日邀請民眾蒞臨關心權益
吉安鄉公所即將於11月12日下午2點半在東昌活動中心舉辦「東昌公墓遷葬說明會」,為維護鄉親整體規劃權益,會中將針對遷葬作業、補償費請領標準與注意事項、以及遷葬後的安奉選擇進行說明,邀請鄉親及相關民眾準時前往與會。
東昌公墓位於吉安鄉東昌段304地號,現為都市計畫內土地,面積6002.75平方公尺,地目為農業區墳墓用地,自民國72年禁葬後,歷經39年,部分民眾自行遷葬,但現地仍約有122座墓塚,因吉安鄉為正成長發展中的城鄉,民眾建議能朝多元化建設使用。
去年三月由立委鄭天財召開協調會,協調由花東基金支應遷葬及土壤改良費用,讓公墓用地能順應地方民意活化,興建部落聚會所,由花蓮縣政府納入花蓮縣第三期(109-112年)綜合發展實施方案-部落聚會所第二期興建計畫中,吉安鄉公所配合規劃,依分期分階段爭取經費啟動東昌公墓轉型。
吉安鄉公所續提報「花蓮縣吉安鄉東昌(LIDAW)部落聚會所興建計畫-花蓮縣東昌公墓遷葬計畫第一階段」於110年5月獲花東基金補助1500萬元經費作為遷葬補償及相關行政作業費。由於東昌公墓始建可溯源至日據時期,鄉公所積極透過多元管道聯繫現存122座墳墓墓主,運用戶政系統,協尋墓籍資料尋覓後代子孫,更進行實地訪查尋找可聯繫之墳墓關係人,希望透過多元管道將遷葬訊息廣為周知。
殯葬所長鄒裕元表示,遷葬流程已進入公告程序,公告日為110年10月7日至111年11月30日,自公告期滿後,無主墓將由鄉公所擇期辦理代為起掘遷葬。此外,為提高起掘遷葬意願,鄉公所提供起掘後「植葬」免費服務,民眾如有需求可洽鄉公所殯葬所洽詢。鄉長游淑貞同時責成殯葬所務必遵循地方發展及慎終追遠傳統習俗,慎重處理先人遷葬、善終圓滿禮儀工作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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