台南市65歲以上不分身障程度健保自付額市府全數補助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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為了實踐「扶老濟弱」的政策,我們持續關注年滿65歲且持有中度或輕度身心障礙證明的市民。近年,我們為超過3萬4,000位本市65歲以上身心障礙長者提供了補助健保費用。這項補助不需要申請,我們將主動提供受補助清冊給衛生福利部中央健保署,由社會局直接撥款予健保署。

市長黃偉哲表示,身心障礙者參加全民健康保險後,可依障礙程度享有不同額度的健保費補助。市府為了照顧弱勢族群,對本市65歲以上中度及輕度身心障礙者,只要最近1年的綜合所得稅稅率未超過5%(含5%),我們將補助其健保費用,最高每人每月826元。

舉例來說,如果一位名叫黃老太太的市民,她的兒子在科技業工作,每月的健保費用是1,959元。黃老太太的身心障礙鑑定為輕度,補助比例是自付額的四分之一(490元)。如果她最近一年的綜合所得稅稅率未超過5%,那麼市府將補助她每月826元。這意味著她的健保費用將完全由政府補助,不需要自行支付。而且,考慮到年長身心障礙者通常依賴子女扶養,臺南市是全國六都中唯一不要求補助對象需設籍滿一年以上的地方,這樣可以保障年長身心障礙者的居住自由。

社會局表示,經常有市民來電詢問身心障礙長者的健保費用補助情況。例如,有一位名叫陳先生的市民,他的父親年滿65歲且鑑定為中度身心障礙者,但服務單位仍然持續扣除他父親的健保費用。社會局立即查核相關補助資料,並與中央健保署南區業務組核對,結果發現服務單位未注意到健保署收費明細單上的補助註記,誤收了陳先生父親已經受補助的健保費用。經過社會局的說明,服務單位立即全數退還符合補助期間的健保費用。

社會局提醒市民,如果家中有65歲以上的身心障礙長者,請務必檢查收費明細,以保障自己的權益。如果遇到上述情況,可以先來電社會局詢問補助情況,或者詢問中央健保署關於身心障礙者健保費用的支付情況,以免多付保費。如果市民有關身心障礙者社會保險的問題,可以聯繫臺南市政府社會局身心障礙福利科。

 

臺南市政府社會局身心障礙福利科06-2982585或06-2991111分機6532

 
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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