赴流行地區做好防蚊,返國落實「1+6原則」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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疾病管制署 疾病管制署

      疾病管制署公布國內今(2020)年第2例境外移入茲卡病毒感染症確定病例,為南部20多歲馬來西亞籍男學生,1月16日至3月8日獨自返回馬來西亞探親,3月7日出現發燒症狀於當地診所就醫,8日返國時因曾有症狀,經機場檢疫站送驗新型冠狀病毒檢驗陰性,3月10日有全身紅疹、喉嚨痛等症狀,3月11日就醫後通報茲卡病毒感染症,經檢驗確診;目前個案症狀已改善,相關接觸者無疑似症狀,地方衛生單位已至個案活動地進行孳生源清除及化學防治,並給予個案及接觸者「1+6原則」衛教。

     我國自2016年迄今共確診26例茲卡病毒感染症病例,均為境外移入,感染地多為東南亞國家,分別為越南及泰國各6例、緬甸及馬來西亞各3例、菲律賓2例,印尼、新加坡、聖露西亞、聖文森及格瑞那丁、美國(佛羅里達州邁阿密)及安哥拉各1例。2016至2020年病例數分別為13、4、3、4及2例。

      泰國今年已累計報告11例,新加坡累計1例,另中國大陸曾報告1例自柬埔寨境外移入病例。依據世界衛生組織發布之疫情概況,以及我國與鄰國境外移入個案資訊,疾管署針對鄰近我國有風險之柬埔寨、緬甸、泰國、越南、菲律賓、新加坡、印度及馬爾地夫等國,旅遊疫情建議列為第二級警示(Alert),另孟加拉、寮國、馬來西亞及印尼等國先前曾有本土流行疫情,旅遊疫情建議列為第一級注意(Watch)。

      疾管署表示,一般成人感染茲卡病毒後症狀輕微,孕婦感染茲卡病毒後可能導致胎兒小頭畸形或死亡,提醒孕婦及計劃懷孕婦女暫緩前往茲卡病毒流行地區;民眾如需前往,應做好防蚊措施,如穿著淺色長袖衣褲、皮膚裸露處塗抹政府機關核可的防蚊藥劑、住在有紗窗、紗門或空調的房舍等。離開流行地區後請落實「1+6原則」:暫緩捐血至少1個月、男女無論有無症狀,都應採取安全性行為(全程正確使用保險套)及延後懷孕至少6個月,並落實自主防蚊措施至少三週。

      疾管署提醒,民眾自流行地區返國入境時如自覺可能感染茲卡病毒,應主動聯繫機場檢疫人員;返國後兩週內如有不適,應儘速就醫並告知旅遊史;醫療院所如遇有疑似個案,應詢問旅遊活動史並依法通報,以降低疫情風險。相關資訊可至疾管署全球資訊網(https://www.cdc.gov.tw)或撥打免付費防疫專線1922(或0800-001922)洽詢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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