受領人身分證遺失申請補發方式?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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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一) 應備文件:
1、包含當事人最近2年內彩色相片1張、印章、戶口名簿及政府機關核發貼有相片之有效證件。
2、法定代理人辦理需附其身分證、印章(或簽名)。
3、補領國民身分證當事人須親自到戶政所核對人貌。無行為能力之成年人應設置監護人由監護人申請。申請補領身分證不可以委託辦理。遺失身分證當事人,因患重大疾病或不能行走,致無法親自前往申請者,得檢具醫師或里鄰長之證明書,出具委託書委託其配偶或已成年之直系血親代為申請。
4、補領國民身分證需繳規費新臺幣200元。
(二) 辦理方式:向戶籍地戶政事務所臨櫃申請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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